(一)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于2022年3月30日开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于4月30日前完成。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三)复试方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复试前安排考生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具体平台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具体为: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五大联赛下注·(中国)官方网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英语功底好的专任教师进行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五大联赛下注·(中国)官方网站2022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5.会计、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于3月28日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形式(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内容;调剂要求(包括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调剂专业要求以及初试统考科目要求等)、录取规则;疫情防控安排等内容。
2.各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③网络复试环境培训指导,并确保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具备远程面试条件;④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⑤体检要求等。
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时,要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3.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
4.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应及时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5.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各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